營建工地揚塵防制:圍籬、洗車台、防塵網要設 不符罰2萬至100萬元

營建工地揚塵防制:圍籬、洗車台、防塵網要設 不符罰2萬至100萬元

重點摘要

  • 環境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要求營建業主在工地周界設全阻隔式圍籬與防溢座,並在車行出入口設洗車台。
  • 車行路徑與裸露區域的防制設施須達面積70%以上,第一級營建工程提高到90%,裸露區域其餘部分每日至少灑水2次。
  • 設施未依辦法設置或操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得令停工。

營建工地周界要設全阻隔式圍籬與防溢座、車行出入口要有洗車台,這些揚塵防制設施由營建業主負責,設施不符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可罰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記者21日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環境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自2022年11月1日施行,從圍籬、鋪面到監視錄影都逐項列明。

鋪面與覆蓋比例70%第一級營建工程為90%
監視門檻1萬平方公尺工地面積且工期達1年
設施不符的罰款2萬–100萬元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

先確認工地適不適用

辦法適用對象是應繳空污費的營建工程;費額未達新台幣2,000元,且施工面積未達1萬平方公尺、工期未達1年的小工程,不在此限(第3條)。工程依規模分第一級與第二級,第一級以外都是第二級。適用的工地要掛標示牌,載明空污費徵收管制編號、工地負責人姓名電話與公害檢舉電話。

設施清單:鋪面、洗車、覆蓋一項不漏

車行路徑與裸露區域的防制設施,都要達面積70%以上,第一級工程提高到90%;裸露區域其餘部分,每日至少灑水2次。出入口的洗車台要有廢水收集坑和沉砂池,車輛離場時車體與輪胎不得帶泥,出入口外的道路也不能出現路面色差。

運土、砂石車要用密閉貨廂,或以防塵布、防塵網緊密覆蓋並捆紮,邊緣延伸至貨廂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施工架外緣要掛防塵網或防塵布,或設自動灑水。開挖、回填、搬運前要先灑水保持濕潤,拆除期間則要加壓噴水、包覆防塵布,或在四周設高2.4公尺的阻隔設施。

達規模要裝監視,違規怎麼罰

工地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且工期達1年,或外運土石達1萬立方公尺(鬆方),要設監測儀表和至少2支鏡頭的攝錄影系統,影像與資料保存1個月(第18條)。

設施沒有依辦法設置或操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者為工商廠、場則為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限期改善未完成按次處罰,情節重大可令停工。

無適當防制措施而塵土飛揚,依第67條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以偽造、變造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短報或漏報空污費計算資料,主管機關可依費率2倍計收,並追溯5年。

對營造廠與拆除工班老闆的影響

報價時,把圍籬、洗車台、防塵網、灑水人力和監視設備算進工地管理成本;分包拆除、運土時,合約要寫清楚哪一方負責設置與記錄,因為辦法的義務人是營建業主。開挖、破碎與切割前的灑水、噴水,也要排進每日作業流程。

3個重點

  1. 周界圍籬工地周界要設定著地面的全阻隔式圍籬與防溢座,車行出入口設洗車台。
  2. 堆置與運輸砂石土方堆置要覆蓋,運輸車輛用密閉貨廂或覆蓋到貨廂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3. 開挖與拆除開挖、回填、搬運前先灑水;拆除期間要噴水、包覆防塵布或設2.4公尺阻隔。
  4. 規模與記錄工地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且工期達1年,要設監測與攝錄影,資料保存1個月。

第一級與第二級營建工程的防制設施對照

設施項目 規定要點 第二級工程 第一級工程
車行路徑鋪面 鋼板、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粗級配、粒料擇一 面積70%以上 面積90%以上
裸露區域 覆蓋、鋪面、植生、灑水等方式擇一,其餘部分每日灑水至少2次 面積70%以上 面積90%以上
拆除期間 加壓噴水、包覆防塵布、四周設2.4公尺阻隔擇一 採1項 至少同時採噴水與防塵布

兩種罰則並行:設施未依辦法設置或操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無適當防制措施而塵土飛揚,依第67條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違反者為工商廠、場,罰額分別提高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與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本報整理自: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至第1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67條。

常見問題

小型裝修工程也要依營建工地空污規定設圍籬嗎?

不一定。費額未達新台幣2,000元、施工面積未達1萬平方公尺且工期未達1年的工程,不適用這項辦法;但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仍禁止無適當防制措施而塵土飛揚。

營建工地的運土車輛要怎麼覆蓋才合規定?

要用密閉貨廂,或以防塵布、防塵網緊密覆蓋貨廂並捆紮牢靠,邊緣延伸至貨廂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貨廂還要能防止污水、污泥滴落。

營建工地違反揚塵防制規定會被罰多少?

設施未依辦法設置或操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塵土飛揚,依第67條處1,2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

辦法修正與施行

  1.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最新修正日期
  2. 現行辦法施行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環境部主管),修正日期2021-10-18,law.moj.gov.tw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空氣污染防制法〉(環境部主管),修正日期2018-08-01,law.moj.gov.tw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營建工地揚塵防制:圍籬、洗車台、防塵網要設 不符罰2萬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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