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列管機械下架逾45萬件 認安全標示 不符標準者罰20萬至200萬

網購列管機械下架逾45萬件 認安全標示 不符標準者罰20萬至200萬

重點摘要

  • 勞動部2026年9月18日公布,截至2026年8月底,與電商平台合作已累計下架違規列管產品逾45萬件。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4條規定,供應或設置不符安全標準的指定機械,罰鍰為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
  • 申報登錄辦法第4條點名木材加工用圓盤鋸、研磨機等須經型式檢定,登錄效期為3年以上7年以下。

在網路上買木工圓盤鋸、研磨機這類機台的工班老闆,下單前要先認安全標示。記者打開勞動部新聞稿頁面,2026年9月18日發布的新聞稿寫明,勞動部與電商平台已累計下架逾45萬件違規列管產品,統計到2026年8月底。新聞稿也提醒,電商平台上仍可能買到還沒完成安全資訊申報,或沒貼安全標示、驗證合格標章的列管機台。

累計下架逾45萬件截至2026年8月底,違規列管產品下架累計件數
登錄效期3至7年依產品種類別規定;證明文件到期,登錄即失效
變更登錄30日內登錄內容有變更,自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申請

平台怎麼把關:上架前、上架後、發現後

勞動部自2025年起與數位發展部、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及主要電商平台合作,分三段處理。上架前要揭露安全識別資訊,並以數位比對確認產品已申報登錄才能上架;上架後由平台自主關鍵字稽核,勞動部也定期線上稽核;發現違規則透過專線通報、快速下架,並對賣家設有處理機制。

哪些機台要認標示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規定,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對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機械、設備或器具,構造、性能及防護不符安全標準的,不得供應或設置。符合標準的產品,製造者或輸入者要上網登錄,並在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屬公告列入型式驗證的產品,則另依規定貼驗證合格標章。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第4條把防爆燈具、防爆電動機、防爆開關箱、動力衝剪機械,以及木材加工用圓盤鋸、研磨機,限定要由認可的檢定機構型式檢定合格,才能作為登錄的佐證。完成登錄會核發登錄字號與完成通知書,登錄效期由主管機關依產品種類在3年以上7年以下規定;附的測試證明文件效期屆滿,登錄就失效。

對木作、鐵工與設備業者的影響

罰則的對象不只製造者和輸入者: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把供應者和雇主也列進去,供應或設置構造、性能及防護不符安全標準的指定機械,依第44條罰鍰是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並得限期停止供應。標示方面,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不得在未完成登錄或登錄已逾期的產品上使用安全標示,違反同法第9條的罰鍰是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並得令限期回收或改正。

老闆買機台前,可先看機身有沒有安全標示或驗證合格標章,向賣家要登錄字號,再核對登錄完成通知書上的效期;賣家和通路上架前則要確認產品已申報登錄或型式驗證。這項要求沒有公告截止日,採購當下就適用;實際是否違規,仍由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認定。

3個重點

  1. 認標示再下單機身要有安全標示或驗證合格標章。
  2. 向賣家要字號登錄完成後會核發登錄字號與完成通知書。
  3. 登錄效期要核對證明文件效期屆滿,登錄即失效。

3類對象的做法:採購、上架與登錄變更

適用對象 可採取的做法 日期
買機台的工班老闆 買前看機身安全標示或驗證合格標章;向賣家要登錄字號,核對登錄效期 採購當下
網購賣家與通路 上架前確認產品已申報登錄或型式驗證;未登錄或登錄逾期的產品,不得使用安全標示 上架前
製造者與輸入者 登錄內容有變更,須申請變更登錄 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

登錄效期依產品種類別規定,測試證明文件到期,登錄隨之失效。

本報整理自:勞動部新聞稿、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與第44條、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常見問題

網購木工圓盤鋸或研磨機要看哪些標示?

要看機身有沒有安全標示或驗證合格標章,並向賣家確認已完成申報登錄或型式驗證;勞動部提醒雇主與自營作業者採購時,也應認明相關安全標示。

買了沒有安全標示的列管機械,雇主會被罰嗎?

法條把雇主列為不得設置不符安全標準指定機械的對象,違反者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罰鍰;實際認定仍由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判斷。

把關時程

  1. 勞動部與數位發展部、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及主要電商平台開始合作把關
  2. 下架件數統計截止日
  3.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提醒賣家與雇主認明安全標示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勞動部,〈網購機械安全也要把關!勞動部攜手電商平台下架45萬件違規列管產品〉,2026-09-18,mol.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law.moj.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4條〉,law.moj.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2020-10-16,law.moj.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第9條〉,law.moj.gov.tw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網購列管機械下架逾45萬件 認安全標示 不符標準者罰20萬至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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