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勞動部2026年6月29日修正辦法,雇主可在購置職災勞工輔助設施前先向縣市政府申請補助,核定後再依內容購置。
- 購置前先申請、經核定的雇主,須在核定補助通知送達日起180日內完成購置,並檢附支出證明請領補助;補助以每名職災勞工、同一職災事故合計為限。
- 設施屬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或同一事由已領政府相同性質補助者,不予發給輔助設施補助。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雇主要替受職災傷害的師傅添購輔助設施,現在可以先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定補助條件後再買,不必等花了錢才知道補不補。勞動部2026年6月29日修正「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記者22日查閱全國法規資料庫,確認條文最新修正日期仍是這一天。營造廠與工班若有受傷後要回工地的師傅,這筆補助值得先弄清楚。
先申請、後購置:時點與期限
辦法第3條規定,雇主可在購置輔助設施前申請,也可在提供設施後90日內申請;購置前申請者免附發票或收據,改附現況照片,另須備妥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的復工計畫或評估報告書。縣市政府收齊書件後,要在60日內完成審核。
購置前先申請、經核定補助的雇主,須在核定通知送達日起180日內完成購置,並附發票或收據等支出證明向縣市政府請領補助;提供設施後才申請的,不受這項購置期限限制。
補助上限與不給付情形
輔助設施補助以每名職災勞工、同一職災事故合計新台幣20萬元為限,雇主領款後6個月內須繼續僱用該名勞工,但有不可歸責事由並經縣市政府同意者除外。不實申領、設施屬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同一事由已領政府機關相同性質補助,或規避、拒絕訪視查核者,不予發給全部或一部。已領款卻不符資格者,縣市政府會撤銷或廢止核定,並以書面令其限期返還。
對營造廠與工班老闆的影響
輔助設施只是補助項目之一。辦法另設僱用補助:原事業單位協助職災勞工復工並繼續僱用滿6個月,或僱用其他事業單位的職災勞工滿6個月,都可向縣市政府申請,補助基準依失能等級與僱用來源而不同(見下表)。同一職災事故合計以12個月為限;勞工是負責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或雇主沒替他申報職災保險者,不予補助。
老闆要先做三件事:請認可的職能復健專業機構出具復工計畫、設施先送件等核定再採購、若同時申請僱用補助,先確認職災保險已申報。窗口是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聯絡資訊可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查詢。
申請前先確認的事
- 先備復工計畫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的復工計畫或評估報告書,是申請書件之一。
- 設施別買錯屬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不予補助。
- 領款後要續僱領到輔助設施補助後,須在規定期間內繼續僱用該名職災勞工。
3類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對照:申請時點、補助基準與限制
| 補助類型 | 申請時點 | 補助基準 | 限制 |
|---|---|---|---|
| 輔助設施 | 購置前,或提供設施後90日內 | 依支出證明請領,每名勞工、同一事故設有合計上限 | 領款後6個月內須繼續僱用 |
| 原單位僱用 | 繼續僱用每滿6個月之次日起 | 每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30%(失能第10至15等級)或50%(第1至9等級) | 同一事故合計12個月 |
| 他單位僱用 | 繼續僱用每滿6個月之次日起 | 每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失能第10至15等級)或70%(第1至9等級) | 同一事故合計12個月 |
輔助設施補助以支出證明請款,僱用補助則按月投保薪資比率分期申請;兩者都由縣市政府審核,申請僱用補助前先確認勞工的職災保險已申報。
本報整理自:勞動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2026-06-29修正)。
常見問題
公司有師傅職災受傷,買輔助設施能先申請補助再買嗎?
可以。縣市政府核定後,雇主再依內容購置;2026年6月29日修正的辦法也保留舊做法,提供設施後90日內申請。
職災勞工輔助設施補助最多領多少?哪些情況領不到?
每名勞工同一事故合計上限新台幣20萬元。不實申領、設施屬法定必要安全衛生設備或已領相同性質補助者,不予發給。
先申請再購置的補助,核定後多久要買好設備?
購置前先申請、經核定的雇主,要在核定補助通知送達日起算的期限內完成購置,再附發票或收據等支出證明向縣市政府請領補助。
補助流程時程
- 勞動部修正發布辦法,新增購置前申請
- 縣市政府60日內完成審核並通知結果
- 購置前申請的雇主依期限完成購置,並附發票或收據請領補助
- 依規定繼續僱用該名職災勞工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勞動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2026-06-29,law.moj.gov.tw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部推動職災勞工重返職場補助新制,新增「先申請、後購置」輔助設施機制〉,2026-06-29,osha.gov.tw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雇主為職災勞工買輔助設施 可先申請再購置 每名勞工補助上限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