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仕簽署EO121電動車獎勵 三菱70億披索搶頭香

馬可仕簽署EO121電動車獎勵 三菱70億披索搶頭香

【政策解讀】總統馬可仕7月29日簽署第121號行政命令,建立電動車獎勵策略(EVIS),以「有時限、針對性、績效導向、透明」的財政獎勵,鎖定純電與油電混合乘用車、商用車及其零組件製造商。BusinessWorld第一時間報導這項命令的獎勵架構,總統通訊辦公室官方新聞稿保留簽署原文與執行單位分工。

電動車獎勵三層結構:40%補貼、12%產量獎勵與600億上限

固定投資支持(FIS):BEV 為資本支出(工具、設備、研發)之 40%;HEV、PHEV 與燃料電池車為 30%。產量獎勵(PVI):最高為出廠價之 12%、每輛不超過 20 萬披索,且需最少生產 10,000 輛;FIS 與 PVI 最長適用 10 年。

電動車獎勵的資格門檻開得很清楚:新投資、資本至少 50 億披索、滿足生產目標、並於註冊後 3 年內推出在地製造車型;每家廠商最多登錄 2 個車型。電動車整車與零組件製造商都要在新投資與資本門檻前對表。總財政支持上限 600 億披索、單一車型最高 150 億披索;以稅務支付憑證(tax payment certificates)形式發放。DTI 透過 BOI 主責執行、與財政獎勵審查委員會(FIRB)協調;3 年內未達標者面臨註銷資格、罰款或追回獎勵。

三菱先押70億披索,第一筆錢流向油電混合車

三菱汽車(MMPC)宣布以母公司 70 億披索投資參與 EVIS,生產油電混合車。同樣是獎勵,BEV 的資本支出支持是 40%、HEV 與 PHEV 只有 30%——補貼梯度明寫著政策要純電先走,但三菱第一筆 70 億披索押的卻是油電混合車。

EVIS 的設計把財政補貼與三年內量產綁在一起:錢給的是能登上菲國製造線的車型,不是紙上投資。台灣零組件廠若要跟著 EVIS 進場,算的不是 40% 補貼有多高,而是三年內推出在地製造車型的門檻與追回條款能不能被量產時程吸收。電動車獎勵的首批登錄車型名單,會是檢驗這套績效綁定的第一個窗口,下一個可驗證節點在 B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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