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今(31)日與新北市政府工會簽署全國首份由地方政府與工會締結的府級團體協約,象徵公部門勞資合作邁入新階段。在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潘岱儒、榮譽理事長洪清福及雙方協商代表見證下,由新北市政府秘書長邱敬斌與工會理事長陳俐妘代表完成簽署,不僅展現市府保障員工權益的決心,也為地方政府推動團體協商建立新的參考模式。
新北市府表示,地方政府過去多以單一局處為團體協約簽署主體,此次則由市府代表所屬機關及學校與工會完成府級團體協約,屬全國首創,未來協約效力將及於所有工會會員,各機關、學校均須依約履行相關權利與義務,對於提升公部門勞資互信及制度化合作具有指標意義。
邱敬斌指出,建立良好的勞資關係,是提升行政效率與公共服務品質的重要基礎。此次完成全國首份府級團體協約,不僅代表市府重視勞動權益,也展現打造友善職場環境的具體作為。盼藉由新北經驗,鼓勵更多民間企業與工會展開誠信協商,透過簽署團體協約建立穩定的勞資關係,共同營造勞資雙贏的工作環境。
他說,此次團體協約共訂定15項條文,內容聚焦工會權益保障與會員勞動條件。其中,工會會員若因依法執行公務而涉訟,將比照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提供必要協助,減輕第一線同仁執勤壓力。

此外,市府也承諾尊重工會勞動三權,無償提供適當場所作為工會會所,並開放每年兩次免費借用市府場地辦理工會活動,以實際行動支持工會運作。
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為協助更多事業單位推動團體協商,已持續辦理「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畫」,提供專家協商輔導、法令諮詢、協約草案撰擬及陪同協商等資源,鼓勵尚未簽署團體協約的企業及工會善加運用,共同建立穩定、和諧的勞資關係,提升企業競爭力與勞工權益保障。
工會理事長陳俐妘表示,團體協約順利完成簽署,是市府與工會共同努力的重要成果,也是雙方深化夥伴關係的新起點。未來將持續透過制度化溝通與協商,凝聚勞資共識,攜手改善工作環境,讓市府員工在安心、穩定的職場中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
原始新聞來源 全國首例勞資合作新典範 新北完成府級團體協約簽署 臺灣郵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