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把資料中心列為「特殊電力用戶」——日後要在泰國新設或擴建資料中心,先過電網關,再談投資核准。
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NEPC)7月15日會議由總理阿努廷主持,拍板:資料中心正式列為一類新的特殊電力用戶,業者須先提出電網接入保證與用水管理計畫,才能拿到投資核准。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發言人拉查達7月16日對外說明,泰國政府公共關係廳隨後刊登確認。
同一場會議還放寬了原本只給資料中心的Direct PPA(直接購售電協議)與Third Party Access(第三方電網接取)——一般高耗能製造業者以後也能繞過國營電力公司,直接向再生能源業者採購綠電。
電價結構翻修:住宅降、資料中心反映真實成本
住宅前200度電價調降至每度3泰銖,住宅定義擴大到涵蓋租屋、宿舍與公寓;整頓長期存在的Adder加價躉購合約到期日;推動1鄉鎮1計畫社區太陽能1,500MW。政府不打算只在電價末端做文章,要從發電與售電的結構源頭處理成本分配問題。
對資料中心的訊號很清楚:政府不反對資料中心投資,但電力與水資源使用要「按實際成本」計價。發言人特別點名,資料中心用電用水量都大,對電價與環境影響顯著,未來會訂出反映LNG、輸電系統與水資源真實成本的專屬電價,不再沿用與一般工業用電相同的補貼式定價。
台商評估赴泰:多一道關卡、多一條新路
對正在評估赴泰設點的台灣資通訊、半導體與資料中心供應鏈業者,兩個新變數放進投資評估模型。壞消息:電網接入保證與用水管理計畫成為核准前置條件,在環評、地方許可程序之外又多一道電力主管機關的關卡,專案籌備期恐怕要拉長;資料中心專屬電價更貼近實際成本、也更難精準預估,長期營運成本模型要重算。
好消息:Direct PPA與第三方電網接取擴大到一般工業用戶,在泰國設有生產基地的電子代工、被動元件等高耗能台廠,過去只能被動接受國營電力公司提供的電力組合,現在可以直接簽綠電購售電協議——對接國際客戶要求的RE100承諾或碳足跡揭露時有更直接的工具,長期購電成本的不確定性也可能因此降低。
接下來幾個月,資料中心的專屬電價怎麼訂、電網接入保證的審查標準怎麼跑,是台商評估赴泰時程時最先要盯緊的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