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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載運車手被起訴加重詐欺 成功爭取緩刑五年|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_20260318

前言|車手司機也是共犯?加重詐欺的高額法律代價 在電信詐欺案件的犯罪鏈中,許多人以為自己「只是開車載人」、「只是幫忙送貨」,並沒有直接出面與被害人接觸或領錢,刑責應該很輕。 然而,在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之4的規範下,只要具備三人以上、共同分工的行為,不論你是機房成員、取款車手,還是負責接應的「司機」,通通都會被列為「加重詐欺罪」的共同正犯。 這類罪名的法律效果非常嚴厲:最輕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處七年,且通常會併發《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重罪。 對於許多因一時貪圖小利而誤入歧途的當事人來說,這幾乎等同於一張直接進入監獄的門票。 本案當事人正是因為擔任載運車手的司機角色,面臨一年以上的起刑點。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受任後,透過辯護策略的展現,最終成功說服法院,在加重詐欺的重罪下,仍給予當事人宣告緩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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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欄|子女監護權爭取要領:不給看小孩合法嗎?律師教你保障會面交往權|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_20260108

前配偶惡意阻撓探視?樂羽律師解析《民法》會面交往權與善意父母原則。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離婚後,未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擁有與子女往來互動的權利,這就是會面交往權,教你如何因應「不給看小孩」、聲請強制執行及改定監護權策略。別讓孩子成為離婚犧牲品,立即諮詢專業家事律師,保障您的探視權益。

法律專欄|對方全責卻不賠「車禍代步車費用」?律師教你如何運用法律依據成功請求賠償|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_20260108

車禍對方全責卻拒賠代步車費?沒租車收據就不能求償嗎?樂羽律師打破迷思!解析法院最新見解:車輛使用價值受損即可求償。教你運用《民法》損害賠償原則,針對維修期間的租金損失進行精準求償,即便沒租車發票也能爭取權益。文中分享成功獲賠3萬元案例,立即點擊由專業交通事故律師為您守護用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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