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贊助

所有企業

在婚姻關係出現裂痕時,夫妻可能分居或關係疏遠,有時甚至尚未正式離婚,就出現「一方擅自將小孩帶走、不讓另一方探視」的情況。但在法律上,「尚未離婚的夫妻,雙方仍共同享有親權」,一方無權單方面阻止另一方與孩子見面。這篇文章將由律師的角度,為您分析在「未離婚情況下無法看小孩」的法律責任、父母的探視權利,以及如何透過法律手段爭取與孩子的接觸權。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