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新北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自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六月一日正式施行,至今即將屆滿四周年。隨著社會大眾對人身安全與身體界線意識逐漸提升,民眾對於跟騷行為的辨識與求助意願也日益增加。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特別於(三十)日發出呼籲,提醒民眾若遭遇疑似跟騷情形,切勿隱忍,應優先確保自身安全、積極保留證據並勇敢尋求協助。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最新統計數據,自法案上路的一百一十一年六月起至一百一十五年三月止,全國受理的跟蹤騷擾案件已累計超過一萬一千件。在所有的騷擾樣態中,以「通訊騷擾」高居案件量首位,其次則為「盯梢尾隨」。數據顯示,除了現實生活中的實體尾隨與監控外,利用臉書、通訊軟體等數位工具反覆聯繫或進行無端騷擾,已逐漸成為現代最常見的跟騷型態。
新北家防中心特別分享了一起實際服務案例:二十八歲的上班族小玲(化名),因拒絕住家附近一名陌生男子的追求,對方竟開始長期透過電子郵件發送瘋狂表白訊息,甚至頻繁在小玲的住處及私人停車位附近站崗盯梢,並在社群網站上虛構兩人交往的事實,導致小玲長期陷入精神耗弱與集體恐懼。所幸小玲最後勇敢向警方報案,由家防中心社工介入協助擬定安全計畫,並由警方依法核發書面告誡書,警政與社政雙管齊下,才讓小玲成功脫離長達數月的跟騷陰霾。
承接新北市跟蹤騷擾追蹤輔導服務方案的湧泉社會服務協會督導蔡慈涵指出,跟蹤騷擾絕對不是單純的「追求」或「關心」,而是一種長期、反覆且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違法行為。蔡慈涵提醒,民眾若在路上發現遭陌生人尾隨,應秉持「安全第一」原則,盡量往便利商店、捷運站等燈光明亮且人潮聚集的公共場所移動,並立即撥打一一0求助。
新北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亦補充強調,若騷擾行為持續發生,被害人一定要「有意識地保留證據」,包含對話截圖、通話紀錄、監視器畫面、甚至是匿名寄送的包裹物流單據等,皆能成為警方調查及法官聲請保護令時的重要關鍵。新北市社會局長李美珍也向市民喊話,面對恐懼與威脅不需要獨自承受,只要心裡感到不舒服或害怕,就是必須重視的警訊,應善用法律與社會支持系統來捍衛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