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炫富網紅人設大崩塌(上) 美女網紅竟是「租屋蟑螂」!欠租數十萬遭法院判確定疑脫產逃債

網紅林詠儀常在社群平台直播展示精品,營造年入千萬、生活優渥的亮麗人設。(圖/翻攝自林詠儀臉書)
網紅林詠儀常在社群平台直播展示精品,營造年入千萬、生活優渥的亮麗人設。(圖/翻攝自林詠儀臉書)

【警政時報 專案小組/台北報導】以「祈福能量」為名販售靈性商品、在社群平台以名牌精品與海外旅遊吸睛的網紅林詠儀,近日爆出欠租糾紛,形象瞬間崩壞。據悉,林女承租北市高級辦公室作為拍攝與販售據點,卻長期積欠租金高達數十萬元,實為一名「租屋蟑螂」。房東多次催討未果,遂依法聲請支付命令,法院審理後核發「支付命令確定函」與「確定證明書」,確認其確有欠租事實。

令人錯愕的是,執行過程中發現林詠儀名下並無任何可供執行財產,與其在網路上炫耀的「精品堆滿屋、開名車出入」形象形成強烈對比。房東懷疑她早已轉移財產、蓄意脫產以規避債務。據了解,房東隨後向檢方提出「誣告罪」及「妨害債權罪」告訴,要求司法介入調查,避免此類假象網紅逃避法律責任。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核發支付命令,要求林詠儀給付債權人新台幣272,000 元及利息。(圖/民眾提供)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核發支付命令,要求林詠儀給付債權人新台幣272,000 元及利息。(圖/民眾提供)

房東無奈指出:「她每天在社群上炫富、賣祈福蠟燭、能量水晶,但連房租都不肯付。誣告房東、轉移財產,這不是經濟問題,而是誠信問題。」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若林詠儀在法院判決確定後,仍以虛構債務或轉移資產方式逃避債權執行,恐涉刑法第354條「妨害債權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涉及誣告房東以誤導司法,情節更形重大。

支付命令已於 114 年 9 月正式確定,證實林詠儀確實存在積欠款項之事實。(圖/民眾提供)
支付命令已於 114 年 9 月正式確定,證實林詠儀確實存在積欠款項之事實。(圖/民眾提供)

專家呼籲,粉絲在消費時應提高警覺,不可被華麗包裝與空洞信仰蒙蔽。網紅時代的光鮮外表,背後若失去誠信,終將難逃社會與法律的雙重審判。

「警政時報」透過臉書訊息向林詠儀查證,至截稿前尚未得到其回應,​但先前面對網友指控,網紅林詠儀曾於 2025 年 4 月於臉書發表強硬聲明,試圖挽回頹勢。她在聲明中列舉六大重點反擊,強調自己絕非「租屋蟑螂」,更自爆已向警方報案,指控房東「加重誹謗」與「侵入住居」。​林詠儀在聲明中聲稱,自交屋起便受馬桶故障之苦,導致員工需步行至捷運站如廁,並主張因「房屋瑕疵」將租金從 68,000 元合理減收為 48,000 元,更強調自己「連續 8 個月如期實繳」,痛斥房東抹黑。

林詠儀於臉書發表長篇聲明,強調房屋瑕疵與如期繳租,但隨後遭法院核發之確定證明書「重重打臉」。(圖/翻攝自林詠儀臉書,本報合成)
林詠儀於臉書發表長篇聲明,強調房屋瑕疵與如期繳租,但隨後遭法院核發之確定證明書「重重打臉」。(圖/翻攝自林詠儀臉書,本報合成)

然而,本報深入調查發現,林詠儀的這份「自清聲明」存在多處與法律事實不符的矛盾點:林女宣稱如期繳租,但根據本報取得的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 年司促字第 1424 號)及臺北地方法院之裁定,法院已明確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

告訴人控訴林詠儀自述年收四千萬,法院執行時卻申報「無財產」,遭質疑脫產規避債務。(圖/民眾提供)
告訴人控訴林詠儀自述年收四千萬,法院執行時卻申報「無財產」,遭質疑脫產規避債務。(圖/民眾提供)

法律專家指出,若真如林女所言「如期實繳」,法院絕不會核發支付命令;且該令已確定,代表林女在法定期限內並未(或無法)提供繳款證明向法院提出異議;林女雖主張馬桶故障具減租權利,但在法律程序中,減租需經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林女片面自扣租金,在司法認定上仍屬「未完額給付」,這也正是導致其名下公司與個人遭法院強制執行的主因;她在聲明中以「我是詠儀有限公司負責人」身分自居,展現負責態度,但當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時,卻發現其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這種「網路上大發利市、法律上兩袖清風」的極端反差,讓其聲明中的誠信度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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