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專案小組/台北報導】自稱「靈性導師」、活躍於社群平台的女網紅林詠儀,長期在 各大社群上展示名牌包、精品首飾與豪華旅遊照,以「能量療癒」與「祈福商品」吸引粉絲追隨。然而,外表光鮮的她卻爆出誇張爭議——竟以「有潔癖、員工用過的馬桶不敢上」為由拒繳房租,理由離譜到讓人傻眼。
據了解,「我是詠儀有限公司」負責人林詠儀承租北市高級商辦後,屢以各種理由拖欠租金,甚至拒絕繳租與交屋。她聲稱因「不敢上員工用過的馬桶」導致便秘,藉此苛扣房租。房東多次催討未果,無奈提告求償並依法聲請支付命令。

房東指出,林詠儀不僅拒繳租金,還在屋內隨意倒貓砂堵塞馬桶,造成多次維修。即使維修人員再三提醒「貓砂不可倒入馬桶」,她依然我行我素,甚至要求房東更換免治馬桶與洗手台,並以「潔癖」為由提出不合理條件。房東配合更換新設備後,她仍持續拒繳,還揚言要在網路上抹黑房東是「惡房東」。
更誇張的是,林詠儀不但未履行繳租義務,反而要求巨額賠償,並多次以律師名義恐嚇房東。房東憤慨表示:「她在網路上炫富賣能量商品,卻連房租都不付,還裝出一副受害者樣。」房東已向檢方提出妨害債權告訴,誓言捍衛權益。

有律師分析,若林詠儀拒付租金並誣告房東、企圖混淆事實,恐涉及刑法誣告罪及妨害債權罪。案件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外界持續關注這場「炫富人設」與「誠信崩壞」的對決。
「警政時報」透過臉書訊息向林詠儀查證,至截稿前尚未得到其回應,但先前面對網友指控,網紅林詠儀曾於 2025 年 4 月於臉書發表強硬聲明,試圖挽回頹勢。她在聲明中列舉六大重點反擊,強調自己絕非「租屋蟑螂」,更自爆已向警方報案,指控房東「加重誹謗」與「侵入住居」。林詠儀在聲明中聲稱,自交屋起便受馬桶故障之苦,導致員工需步行至捷運站如廁,並主張因「房屋瑕疵」將租金從 68,000 元合理減收為 48,000 元,更強調自己「連續 8 個月如期實繳」,痛斥房東抹黑。

然而,本報深入調查發現,林詠儀的這份「自清聲明」存在多處與法律事實不符的矛盾點:林女宣稱如期繳租,但根據本報取得的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 年司促字第 1424 號)及臺北地方法院之裁定,法院已明確核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法律專家指出,若真如林女所言「如期實繳」,法院絕不會核發支付命令;且該令已確定,代表林女在法定期限內並未(或無法)提供繳款證明向法院提出異議;林女雖主張馬桶故障具減租權利,但在法律程序中,減租需經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林女片面自扣租金,在司法認定上仍屬「未完額給付」,這也正是導致其名下公司與個人遭法院強制執行的主因;她在聲明中以「我是詠儀有限公司負責人」身分自居,展現負責態度,但當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時,卻發現其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這種「網路上大發利市、法律上兩袖清風」的極端反差,讓其聲明中的誠信度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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