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保障新紀元 新北原民發展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權益保障新紀元 新北原民發展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圖說》溪洲聚落營造─於傳統家屋內進行聚落歷史導覽解說。〈原民局提供〉
《圖說》溪洲聚落營造─於傳統家屋內進行聚落歷史導覽解說。〈原民局提供〉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議會第四屆第8次臨時會昨〈9〉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原住民族發展自治條例》,為新北市第4部以原住民族權益為主體之自治條例。新北市現有約65千名原住民族人,為六都中人數第二多,本條例的完成,象徵新北市在原住民族權益保障上,邁出重要一步。其中,針對近年新北市原民局持續於族人居住權益及部落、聚落營造上的推動工作,給予更明確且穩固的法制依據。

原民局長林瑋茜說明《新北市原住民族發展自治條例》全文共18條,內容涵蓋族語通譯與原住民族調解委員聘任、語言傳承、教育發展、社會福利及居住正義等面向,透過制度化規範,全面建構原住民族基本權益保障機制。條例中明定推動族語環境營造、提供全齡化教育支持,並整合生育、托育、醫療照護和法律扶助等相關資源,強化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網。

其中,針對原住民族居住正義,條例明定新北市政府應訂定原住民族居住相關政策,包括:購屋、興辦社宅、住宅修繕、租金補貼、取得建物合法使用權利,以及對於基於歷史環境因素所形成之原住民族聚落,協助提供適當生活條件並維持其傳統文化。

《圖說》溪洲聚落營造─於特色賣店進行文化教育體驗活動。〈原民局提供〉
《圖說》溪洲聚落營造─於特色賣店進行文化教育體驗活動。〈原民局提供〉

林瑋茜表示,市府近年持續推動都市原住民族部落及聚落營造計畫,重視族人在都會區生活歷史脈絡與文化保存,此次自治條例通過後,相關推動工作將具備更為明確且穩固的法制依據,有助於長期且系統性地推展原住民族政策。

她強調,未來將依循自治條例精神,持續將法制規範轉化為具體政策與服務措施,落實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成為新北市原住民族人最堅實的支持力量。

原始新聞來源 權益保障新紀元 新北原民發展自治條例三讀通過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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