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定調 《財劃法》不副署 10職等以下、未涉密的基層公務員須經原單位同意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修法的咨文已分送總統府、行政院。行政院會預計二十六日定調是否比照《財劃法》不副署,或是提出釋憲。因行政院長卓榮泰決定不副署,引發在野不滿,近日綠委接連提出修正版本,內容卻與政院版相似,被藍委質疑替政院暗渡陳倉。

另,立法院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修法的咨文也已分送總統府、行政院,行政院會預計定調是否比照《財劃法》不副署,或是提出釋憲。

行政院十一月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至今已過一個多月,也未再召集地方開會討論。地方政府抨擊,政院當初僅提供一張A4紙,也無具體計算基礎,連南部縣市都對中央下修補助表達不滿。

卓榮泰當時希望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協助與藍委溝通,韓認為卓至少要先說服前後兩任財政委員會召委,因此邀請賴士葆、林思銘與卓榮泰會面。

賴士葆表示,他當時要求行政機關提供試算表,對方回應「下周可以給」,但時間一到,卓榮泰卻致電表示「不能給」,且未說明原因,改口稱只要開始審查就可以提供試算表。李彥秀指出,賴、徐提出的修法核心方向與政院版修正草案並無本質差異,民進黨與其一再遊走邊緣、鑽制度漏洞,不如回到正軌,依法落實已三讀通過的《財劃法》。

民進黨立委賴惠員、徐富癸也提出個人版《財劃法》修正案。鍾佳濱則批評,程序委員會將不同意見的提案擋在門外,形同否定立法討論的基本機制,也讓民主制度空轉。

此外,行政院會指出,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並加強公務員等赴陸管制,陸委會和內政部分別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現行規定,簡任十一職等以上公務員須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否則將處罰鍰;修法草案規定進一步規定,十職等以下、未涉密的基層公務員,未來必須經原單位同意,否則將依人事法規議處。

對於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人員等具有特定身分者赴中,現行規定須經聯審會審查許可,未來立委赴中也要經過許可。

原始新聞來源 政院今定調 《財劃法》不副署 10職等以下、未涉密的基層公務員須經原單位同意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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