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勞動部職安署2026年10月22日發布《營造作業安全訓練實施要點》,教材重編為6小時,分一般安全衛生與營造作業安全兩大單元。
- 已取得臺灣職安卡的工人視同完成訓練、無須重新受訓,但在職教育訓練仍須依規則另行辦理;職安卡改採虛擬卡,不另發實體卡。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2條自2027年7月1日施行,進營繕工地的作業人員須事前接受指定的營造作業安全訓練。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營造廠與工班老闆注意: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026年10月22日發布《營造作業安全訓練實施要點》,已持有臺灣職安卡的工人不必重新受訓,沒卡的人要上重新編修的6小時課程。記者查閱職安署新聞稿,並在臺灣職安卡平臺下載專區找到要點全文。
已持卡免重訓,在職訓練照排
職安署說明,新制不增加工作者的訓練資格門檻,原已有臺灣職安卡的人視同完成訓練。不過要點寫明,持卡只免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在職教育訓練仍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第19條另外辦理。尚未受訓的工人,可向平臺、雇主、工會或訓練單位報名。
虛擬卡限本人使用,開課要先上平臺
臺灣職安卡採虛擬卡形式,不另核發實體卡,工人用手機出示即可;結訓證明採實名制,限本人使用,不得借用或冒用。事業單位可從平臺或掃描虛擬卡上的QR Code,即時確認工人是否完成訓練。
訓練單位須透過職安署指定平臺申請並管理課程,上課全程錄影、定時拍照,測驗合格才核發卡片;講師須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與營造實務經驗,並每3年完成回訓。要點列出9類訓練單位,公共工程主辦機關、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會與雇主、勞工團體只能辦理特定對象的訓練,送訓前先確認對方資格。
對營造廠與工班老闆的影響
老闆第一件事,是把工人的持卡情形列成清單:有卡的不必再送訓,也別等實體卡;沒卡的先向平臺、工會或訓練單位報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2條自2027年7月1日施行,進營繕工地的作業人員(已依規則受過相關訓練者除外)須事前接受指定訓練。
另一個節點在平臺:臺灣職安卡平臺自2026年12月1日起停止回訓資料登錄與工地定位進場紀錄功能,已登錄的回訓資料,要在11月30日以前自行下載留存;進場管理仍可上平臺查工人的訓練資格。
成本與期限:新聞稿與要點全文都沒寫開課日期與收費金額,要點生效日也沒載明,課程費用目前無官方數字。違規的訓練單位,職安署可令限期改善、停用平臺帳號;雇主端罰責回到《職業安全衛生法》,未讓勞工接受必要教育訓練,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依第45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若因此發生死亡、多人罹災或需住院的職災,另依第43條處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3個重點
- 已持卡免重訓原已取得臺灣職安卡者視同完成訓練;在職教育訓練仍要依規則另排。
- 只發虛擬卡職安卡不另發實體卡,工人用手機出示,雇主可掃QR Code查驗。
- 開課走平臺訓練單位須經指定平臺申請才能開課,上課全程錄影並定時拍照。
4類對象對照:可採取的做法、時間點
| 對象 | 可採取的做法 | 時間點 |
|---|---|---|
| 已持卡工人 | 免重新受訓,用手機出示虛擬卡;在職訓練仍依規則辦理 | 新制上路後即適用 |
| 尚未受訓工人 | 透過平臺、雇主、工會或訓練單位報名,上新教材課程 | 進營繕工地前須完成(設施標準施行後) |
| 訓練單位 | 經指定平臺申請開課,全程錄影並定時拍照 | 每次開課前先登錄平臺 |
| 雇主與事業單位 | 上平臺或掃QR Code查驗工人是否完成訓練 | 工人進場時 |
新聞稿與要點全文都沒有寫開課日期與收費金額,要點生效日也未載明。
本報整理自:職安署新聞稿、《營造作業安全訓練實施要點》全文、職安署平臺公告。
常見問題
已經有臺灣職安卡的工人,新制後要重新受訓嗎?
不用。職安署說明,原已取得臺灣職安卡者視同完成安全訓練,無須重新受訓,原有權益不受影響。
臺灣職安卡新制不發實體卡,老闆怎麼查驗工人有沒有受訓?
可以上管理平臺查詢,或掃描工人手機裡虛擬職安卡的QR Code,即時確認是否已完成營造作業安全訓練。
取得臺灣職安卡後,在職教育訓練還需要另外上嗎?
需要。要點規定,取得職安卡只免除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在職教育訓練仍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第19條,依工作性質另外辦理。
職安卡新制時程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修正發布,新增進營繕工地前的訓練規定
- 職安署發布《營造作業安全訓練實施要點》
- 臺灣職安卡平臺停止回訓資料登錄與工地定位進場紀錄功能
- 第11-2條施行,進營繕工地的作業人員須事前接受指定訓練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營造作業安全訓練(職安卡)新制上路 勞動部強化教材、數位管理及授課品質〉,2026-10-22,osha.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2026-06-30,law.moj.gov.tw
- 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法》,2025-12-19,law.moj.gov.tw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營造作業安全訓練資料管理平臺下載專區:營造作業安全訓練實施要點〉,2026-10-21,oshcard.osha.gov.tw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營造作業安全訓練資料管理平臺上線公告〉,2026-10-21,oshcard.osha.gov.tw
本文出處:台灣建築時報(ACTA東盟媒體智庫)
原文:職安署發布營造安全訓練要點 教材6小時 職安卡改虛擬卡 持卡免重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