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鼓勵汽車供應商遷丹絨馬林,搬遷費稅務扣抵上限500萬令吉

馬來西亞鼓勵汽車供應商遷丹絨馬林,搬遷費稅務扣抵上限500萬令吉

馬來西亞 2027 年預算案宣布,汽車供應商若把營運遷進霹靂州丹絨馬林(Tanjong Malim)的汽車高科技谷,且符合持股條件,合格搬遷支出可獲稅務扣抵,上限 500 萬令吉,適用期間共 4 年。總理兼財政部長安華(Anwar Ibrahim)10 月 9 日在下議院提出 2027 年供應法案,並發表預算演講,這項措施就寫在演講裡。

目前還停在宣布階段,扣抵適用的起點是 2027 年 1 月 1 日發生的支出。

原文點名的對象,只有一種股權結構

安華在演講中說:「為鼓勵完全由馬來西亞人持股的汽車供應商把營運遷到那裡,政府將對合格的搬遷支出給予稅務扣抵,上限為500萬令吉,適用2027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發生的支出。」

點名的對象只有這一類公司。演講沒有談外資或其他股權結構,也沒有說誰能或不能適用。「上限 500 萬令吉」在原文只有這個寫法,沒有交代是每家的上限,還是整項措施的總額。

演講同時說,丹絨馬林的汽車高科技谷(Automotive Hi-Tech Valley)要被建成區域汽車樞紐。同一段還把霹靂州定位為產業樞紐,提到加強 LuMIC 在甘貝(Lumut)的海事樞紐,以吸引投資與創造就業。

搬遷的錢先壓在供應商身上

搬遷要花的錢,先由汽車供應商自己承擔;依演講的寫法,稅務扣抵針對的是合格搬遷支出,而不是由政府直接出這筆錢。至於園區周邊的整車組裝廠,採購半徑會不會因此改變,原件沒有寫,這要等供應商真的搬進去才看得出來。

細則還沒出來

10 月 13 日上午,我們查閱財政部預算入口的稅務措施附錄,用霹靂、丹絨馬林、搬遷與供應商等關鍵字搜尋,沒有查到這項扣抵的資格條文、扣抵比例或申報程序。截至發稿,演講也沒有公布目標廠家數,以及如何認定「完全馬來西亞人持股」。

扣抵的條件寫不寫得細、何時公布,會決定企業算不算得出搬遷划不划算。2027 年 1 月起,實際會有多少汽車供應商遞件,才是這項措施有沒有效的第一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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