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新聞 INDEX News / 媒體聯盟 / 關於「以詐欺使開標生不正確結果罪」的詳細討論 關於「以詐欺使開標生不正確結果罪」的詳細討論 發布2026年10月13日 08:04·文|墨新聞 墨新聞|楊秉鈞 新聞目錄 隱藏 1. 【找親朋好友一起來投標,真的可以嗎?!】 2. 一、關於「詐欺圍標罪」的要件討論: 2.1. (1)本罪屬「行為犯」,非屬「結果犯」、並有「未遂犯」處罰規定 2.2. (2)詐術:足以使其他廠商或採購機關陷於錯誤的欺罔手段 2.3. (3)標案喪失實質價格競爭功能 3.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4. 關於索引新聞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詐欺圍標罪」,相關的主題我們之前在「『詐欺圍標』,會有怎樣的法律責任呢?」一文中,有簡單地向大家介紹過了,先前的案例因為被法院認定具有競爭投標的真意與履約能力,在不屬於「陪標」的狀況下,不成立「詐欺圍標罪」。 而今天我們會舉出實際的例子,更加著重於討論法院如何判斷「詐欺圍標罪」的成立之上(同上一篇文章的「一、」部分),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找親朋好友一起來投標,真的可以嗎?!】 A以防潮產品為業,為了參與政府相關產品的採購案件,避免參與的合格廠商未達3家而流標,因此,A便夥同妹妹、經銷商各以其負責之B、C公司,在加計A公司後,共計3家公司的狀況下,協助參與標案之投標。 後續,開標人員發現A、B兩家公司,除押標金支票號碼連號、發票人為同一人、託運單查獲號碼為連號,客戶代號竟然也都相同,因此,最終依照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並且被檢察官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偵查起訴。 一、關於「詐欺圍標罪」的要件討論: (1)本罪屬「行為犯」,非屬「結果犯」、並有「未遂犯」處罰規定 政府採購法第48條(節錄) 第1項: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招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一、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二、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三、依第 82 條規定暫緩開標者。四、依第 84 條規定暫停採購程序者。五、依第 85 條規定由招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置者。六、因應突發事故者。七、採購計畫變更或取銷採購者。八、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特殊情形。 政府採購法第87條 第4項: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第6項:第1項、第3項及第4項之未遂犯罰之。 而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試圖令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的「以詐術使開標生不正確結果罪」行為,即有可能會屬於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而成為政府採購法第48條不予決標的理由! 不過,因為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6項仍有處罰「詐術圍標」的未遂行為,因此,就算後續受到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的影響而無法順利決標開標,行為人依然有可能需要負上「以詐欺使開標生不正確結果未遂罪」的刑事責任。 (2)詐術:足以使其他廠商或採購機關陷於錯誤的欺罔手段 因為政府採購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營造公平競爭的政府採購制度,但是如果有廠商於具備投標資格後,僅形式上參與投標,然而,實際上沒有履行標案的經濟狀況與能力(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27號刑事判決)、或是根本就沒有參與標案的意願(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審訴字第686號刑事判決)…等等的單純「陪標」行為時,而讓其他廠商或採購機關誤信至少有3家合格廠商,此時,即有可能會被法院認定成立施以「詐術」的行為。 (3)標案喪失實質價格競爭功能 再者,如果形式上徒具有3家廠商投標,但實際不存在競爭狀況,也就是招標程序的價格競爭功能已遭到破壞時,例如:在可以證明行為人確實是基於湊滿3家廠商的主觀意圖、事實上又剛好只有3家投標廠商、沒有其他合格之廠商參與競爭之下,此時,即有可能會被法院最終肯定成立「以詐術使開標生不正確結果罪」。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在我們今天的案例中,B、C公司是基於A公司的請求,為了幫A公司湊滿形式上3家公司的競爭狀況,而參與投標,實際上並沒有任何投標意願,再加上,後續該標案確實只有A、B、C共3家公司投標,招標程序的價格競爭功能已遭到破壞,在承辦機關不予決標下,法院認定本案成立「以詐術使開標生不正確結果未遂罪」。 服務電話:07-727-8008 服務信箱:wanghanyilawyer@gmail.com 服務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永裕街42-12號1樓 連結網址:https://www.wlaw.tw/ https://wanglaw.tw/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關於「以詐欺使開標生不正確結果罪」的詳細討論 | 延伸閱讀 | 發生車禍而身受重傷,受害者可以如何求償呢? 只賣房子不賣地,地主還可以要求把房子拆掉?談民法第425條之1 預售屋無法如期交屋,消費者應該如何向建商求償? 黃金車投入桃園清潔量能 張善政感謝海雁會同濟會會長馮瑞玲攜手公益夥伴守護城市 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請求查看公司帳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