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約49案、待審逾117案的施工交期,先承擔尚未掛牌的許可時鐘與費率風險。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委員會(NESDC)9月4日在政府屋開完泰國資料中心政策委員會第一次會。
這場會改的不是還要不要泰國資料中心,而是哪一層鏈先承擔時鐘風險。總理阿努廷·差恩威拉軍(Anutin Charnvirakul)開場,副總理兼財政部長埃克尼蒂·尼蒂坦普拉帕(Ekniti Nitithanprapas)主持。委員會官方頁公布四項決議:相關機關須在9月11日前把已營運、已完工、在建與待審四類資料送給秘書單位,並評估資料中心專用產業分類代碼(TSIC);自用與商用一體適用;草案措施將涵蓋已開業、在建與待審的泰國資料中心,並寫入用電逾2MW列為工業、資源使用費率須反映直接與間接成本、以集中提案篩選(pitching)挑泰國資料中心案;基礎設施、基地與建築、環境、經濟四個專門小組,要在9月內向委員會提案。數字先分清楚。官方頁沒有下令關閉已營運機房,也沒有把在建工程寫成全國停工。
在建交期先承擔許可時鐘風險
《國家報》(The Nation)引述秘書長丹努查·披差亞南(Danucha Pichayanan):16個機關的資料顯示,已營運約35案,其中11案走投資促進委員會(BOI);在建約49案,待審逾117案,後兩類合計166案。本刊依該報166案與已營運約35案相除,得出約4.7倍,不是官方公布的倍數。名單細節不足,監管還對不上每一座泰國資料中心。
《國家報》寫會議決議暫停在建施工並凍結待審許可。官方頁只寫未來措施將涵蓋在建與待審,並未頒布全國停工令。兩句不要混成同一張已生效公文。原因很直接。電網與水資源的成本反映費率、併網條件,會先打進泰國資料中心在建工程與機電設備安裝時程;許可與施工時鐘再往下傳,才碰到伺服器、冷卻、變電設備交期,以及雲端、AI與共置產能。《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寫,委員會獲一個月起草全國用電、用水、都市計畫與環境規則。該報後段另寫,既有機房可能獲補標準時間,尚未開工案可能要等新措施。這是該報對會後口徑的轉述,不是已經掛牌的費率表。
冷卻與變電設備的安裝時程,會先對上許可與費率有沒有掛牌。最先承擔時程的是在建機電承包商、冷卻與變電設備供應商,再傳到雲端與共置用戶。若有承接泰國資料中心在建冷卻、變電或機電的台廠,才會先碰到工地能不能繼續裝機。台灣不是這場會的決策者。
泰國資料中心電價水價還沒掛牌
官方草案把用電逾2MW列為工業,費率要反映直接與間接成本,並朝綠色資料中心與淨零目標靠攏。不過《國家報》寫,會議認為2MW過低,規模門檻尚未定案。草案不是已刊憲條文,會議也沒把門檻否決成另一個已生效數字。集中提案篩選還停在機制設計,尚未開始決標,也還沒點名剔除哪一家外資。這一步還不能算成交。從機關各自核可,改成全國一套標準,國家水資源辦公室(ONWR)與能源部被放到基礎設施小組的位置上,但泰國資料中心專用電價表仍未掛牌。
若內政體系真的暫緩尚未開工案執照與水電接駁,且專用電價、用水費率上修,待審與未開工案的冷卻、變電設備交期與資本支出可能延後。已營運機房較可能先面對補標準與電價,而不是立刻關機。這是條件推論,尚不能確認全國工地已經停擺。專用電價怎麼拆燃料成本,不是這次會議才出現的題;這次多出來的,是許可時鐘把泰國資料中心土木施工與機電安裝一起捲進去。
真正還能核對的下一筆,是那份名單交不齊還是交齊,以及9月底四個小組有沒有把最低技術標準送進委員會。能源部的泰國資料中心專用電價有沒有公告,內政部有沒有實際暫緩未開工執照與水電接駁,才能判斷交期是紙上風險還是工地事實。
那份名單尚未交齊之前,最低技術標準就不能拿來核對進場時程。當電價與用水開始反映間接成本,泰國要留下的是能併綠電的資料中心,還是先讓在建機房的冷卻與變電設備在工地空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