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把西貢高科技園增仁富坊 T8 地號土地,租給 Evolution DC Việt Nam HCMC 股份公司,供其推動資料中心專案。市府電子入口轉載的決定寫明,面積 49,554.7 平方公尺,租期 50 年,自 2026 年 3 月 30 日至 2076 年 3 月 30 日,採年租、未經土地使用權拍賣或選商招標;決定自 8 月 19 日起生效。用地目的綁在高科技園管理委員會 3 月 30 日核發的投資登記證書第 8300326321 號。
《青年報》8 月 20 日署名報導核對同一地號與年租條件,並寫出專案登記投資額逾 508 百萬美元,由新加坡三家投資人 Hathor、Frontier、Evolution 聯名推動,也是今年 4 月市人委會主席阮文得授證的四項高科技戰略專案之一。胡志明市把西貢高科技園近5公頃地租給新加坡財團 Evolution DC,把資料中心從投資證書推進到可交地施工的土地階段。這跟台灣業者先前看過的越南資料中心與園區用地題材不同:不是又一份投資意向,而是土地與年租開始起算。相關背景可見本站稍早對越南高科技園區投資節奏的整理。
胡志明市年租與交地程序已寫進決定
市府要求承租人履行土地租金與稅費,並主動配合相關機關核定土地財務義務;農業與環境廳負責現場交界與交地,稅務局核定年租單價並開徵。證書未完成財務義務前不核發。未達進度或財力不足,得依法處罰或收回土地。對台商來說,差別在土地與電:租約與年租義務已落地,但機房何時上電、用哪一條電力契約,市府決定裡還沒寫死。台灣雲端機房工程與冷卻設備供應商若要把越南當下一站產能,現在能對的是交地時程,不是已經畫好的機櫃平面。
《青年報》轉述登記目標,是做雲端儲存與處理,並逐步形成 exabyte 級儲存能力。exabyte 是登記文字,不是已建成的容量。DTiNews 同一天的英文報導另外寫出設計 IT 負載 52 百萬瓦、技術對標 Uptime Tier III+、目標朝 Tier IV 走;這組規格只見於該報導,市府決定摘要沒有逐條寫入,不能當成政府已核定的運轉容量。
胡志明市資料中心508百萬美元仍是登記額
受影響的還包括西貢高科技園既有電子製造租戶、新加坡資本的資料中心營運商,以及越南南方電網與用水調度單位。這座資料中心的土地階段走完之後,真正會改供應鏈節奏的,是上電契約與施工許可何時核下來。
下一個可核對的節點很具體:農業與環境廳是否完成現場交地、稅務局是否寄出年租通知、以及施工許可是否核發。在那之前,這筆案只能當成許可往前推了一步,不能把這座資料中心寫成已經在跑。
台商若在西貢高科技園已有封裝、測試或電子組裝據點,新機房進來之後,最直接的摩擦點通常不是土地標題,而是施工車流、用水與備用電力會不會跟既有產線搶同一條園區管線。這份決定把承租人的財務義務寫得很硬,卻把園區共用基礎設施的容量分配留給後續機關協調,讀的人要把兩件事分開:土地權利已經有公文,園區運轉條件還沒有。新加坡資本要在越南南部做雲端與 AI 推論機房,台灣的冷卻塔、不斷電系統與機櫃供應鏈本來就有機會,但機會卡在交地之後的施工標與設備規格,而不是卡在 508 這個數字本身。台灣雲端、機房工程與冷卻設備供應商下一步要盯交地與年租核定,而不是把508百萬美元當成已經開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