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逸否認涉誠美材股權爭議 將依法究責不實指控 – 天逸集團聲明,集團及負責人目前均未持有誠美材股份,相關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已損及企業商譽與投資人信賴,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天逸否認涉誠美材股權爭議 將依法究責不實指控 – 天逸集團聲明,集團及負責人目前均未持有誠美材股份,相關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已損及企業商譽與投資人信賴,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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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天逸集團表示,本集團負責人目前均未持有任何誠美材之股份,媒體報導所述內容多與事實不符。(圖/天逸金融提供)

【記者喬斯/台北報導】天逸集團30日發布嚴正聲明,針對媒體報導提及天逸集團與誠美材股權及表決權相關內容,明確表示集團及負責人目前均未持有任何誠美材股份,相關報導所述內容多與事實不符,任何將天逸集團或負責人與誠美材股權、持股主體或表決權事項相連結之說法,均無事實依據。

天逸集團指出,媒體報導中影射集團涉及誠美材相關股權或表決權爭議,內容純屬子虛烏有,絕非事實。該等報導除已對集團商譽及社會形象造成影響,也損及集團與投資人間之信賴關係,集團因此有必要對外嚴正澄清。

天逸集團重申,集團一向秉持合法、誠信及透明之經營原則,並無報導所述不法情事。至於報導所提及案件,相關事實及法律責任目前均尚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並由法院作成最終認定。

天逸集團強調,在司法程序尚未完成前,任何未經查證之指涉、散布或擴大解讀,均可能造成外界誤認,進一步損害企業名譽、商業信用及其他合法權益。

天逸集團表示,對於任何媒體或個人未經查證即散布、引用或傳播不實資訊,致損害集團及負責人名譽、商業信用或其他合法權益者,集團將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依法追究相關民事、刑事及其他法律責任。

天逸集團呼籲各界及媒體,在報導或轉載相關資訊時,應秉持客觀、公正與查證原則,避免未經證實內容造成公眾誤解,亦避免損及企業聲譽與正常投資環境。

 

呼籲回歸司法程序

天逸集團指出,涉及企業股權、經營權及表決權相關議題,應以事實、證據及司法程序為依據,不宜以未經確認之資訊影響市場判斷。

集團並表示,期盼媒體勿淪為有心人士操縱經營權之工具,相關爭議應回歸司法機關調查及法院認定,共同維護廣大投資人權益與市場秩序。

 

針對2026年6月29日媒體報導提及天逸集團與誠美材股權及表決權相關內容,天逸集團特此嚴正聲明如下:

一、 天逸集團及本集團負責人目前均未持有任何誠美材之股份,該報導所述內容多與事實不符,任何將天逸集團或本集團負責人與誠美材股權、持股主體或相關表決權乙事進行連結之說法,均毫無事實依據,而屬不法。
二、 針對媒體報導中影射天逸集團涉及誠美材相關股權或表決權爭議之內容,本集團在此鄭重澄清,相關內容純屬子虛烏有,絕非事實,除已對本集團商譽及社會形象造成嚴重影響外,亦損及本集團與投資人間信賴關係。
三、 本集團再次重申,天逸集團一向秉持合法、誠信及透明之經營原則,並無該報導所述不法情事。關於報導所提及之案件,其相關事實及法律責任目前均尚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與法院最終認定。任何媒體對於任何未經查證即散布、引用或傳播不實資訊,致損害本集團及負責人名譽、商業信用或其他合法權益之行為,本集團將蒐集相關事證,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依法追究相關民事、刑事及其他法律責任,以維護本集團合法權益。
四、 為維護良好的投資環境,本集團特此呼籲各界及媒體,於報導或轉載相關資訊時,應秉持客觀、公正及查證原則。期盼媒體勿淪為有心人士操縱經營權之工具,或散播未經證實之內容,以避免造成公眾誤解、損害企業聲譽,並共同維護廣大投資人之權益

特此聲明。
天逸集團
西元2026年6月30日

原始新聞來源 天逸否認涉誠美材股權爭議 將依法究責不實指控 – 天逸集團聲明,集團及負責人目前均未持有誠美材股份,相關媒體報導與事實不符,已損及企業商譽與投資人信賴,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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