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漏水就是樓上的錯?律師:這個直覺害慘一堆人

墨新聞|記者魏思霖/高雄報導

樓下漏水就是樓上的錯?律師:這個直覺害慘一堆人

林小姐(化名)住在高雄一處二十幾年的社區,去年梅雨季,主臥天花板浮出一圈水漬,愈擴愈大。她上樓按電鈴,鄰居只回一句:我家地板乾得很,你自己去修。

她跑去問里長、問管委會、又跑了一趟免費法律諮詢,得到三種不同的答案。最後兩家人在電梯裡見面都不講話,官司還沒打,鄰居先做不成。

長期承辦高雄公寓大廈與不動產糾紛——張奕晨律師說,樓上樓下漏水是每年房地產糾紛榜上的常勝軍,而幾乎所有的僵局,都從同一個誤會開始。

誤會:樓下漏水,樓上全額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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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預設值是平分不是樓上

多數人的直覺是,水從上面下來,當然是上面的人要負責,修繕費、裝潢損失全部照付。

實際上恰恰相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上下兩戶之間的樓地板,以及埋在裡面的管線,修繕費用原則上是由上下方的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只有查得出是可歸責於某一方的原因造成,才由那一方全額負擔。

換句話說,責任的預設值是平分,不是樓上。不動產律師張奕晨說,這一條寫得很清楚,卻是實務上最常被誤解的規定之一,連部分社區幹部、調解人員都會講錯,錯誤的解說一出口,糾紛只會愈滾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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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要分清楚的:是老化,還是有人做了什麼

全台20年以上的老屋比例已經超過7成,而建築物最大的維修問題就是滲漏水。

鋼筋混凝土會劣化,水管會因為地震、水壓、熱脹冷縮與材質老化而鏽蝕、接頭腐蝕。這一類自然老化造成的漏水,就是典型的共同負擔,兩戶各出一半。

但如果樓上半年前才敲掉浴室重做,防水層沒做足、管線被打到,這就是可歸責於他的事由,修繕費用由他全額負擔。

「同樣一灘水,成因不同,帳單可以差到一倍以上。」張奕晨表示。

還有一種情況特別容易吵起來。台灣多數舊大樓的浴室排水管,是穿過樓地板之後進入下一層的天花板,再接進垂直管道間,管子在誰家、歸誰管,光看位置根本分不出來。國外行之有年的同層排水,是把排水管全部配在自家樓板之上,不進入他戶範圍,內政部近年也在研議相關技術規範,但已經蓋好的房子救不回來。

裝修過的房子最麻煩,責任會變成羅生門

真正難處理的,是那種說不清楚的案件。

房子曾經整修,卻沒有在施工前後請專家做現況鑑定,事後鑑定人到了現場,也判斷不出裂縫是房子老舊造成、是施工造成,還是兩者一起造成。兩造都拿不出佐證資料,最後只能以會勘當天的現況和試水結果作為依據,交給法官認定。

張奕晨(房地產律師)的提醒很實際:不管是新屋裝潢還是舊屋修繕,動工前後都把牆面、地坪、管線位置拍起來存檔,這幾張照片日後可能替你省下六位數。

樓上就是不讓你進門,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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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不開門的自保三步驟

樓下天花板已經在滴水,樓上一句我家很乾,門不開、檢測做不了,是最常見的死局。

高雄律師張奕晨建議,先以書面通知並保留寄送紀錄,同時把自家的水漬、滴水時間、天氣狀況拍照錄影建檔;若對方拒不配合,或現場隨時可能被修掉、被裝潢蓋掉,可以在起訴前就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不必等到官司開打才動作。

修繕費和裝潢賠償,是兩筆完全不同的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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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費與損害賠償對照表

樓下的天花板、木作、地板被泡爛,要不要賠?那不是修繕費,而是損害賠償,必須是可歸責於樓上的原因才成立。

如果是樓上施工不當導致水管破裂,樓地板與管線的修繕他要負責,樓下被泡壞的裝潢也要賠。但如果只是房子老舊、年久失修而自然漏水,管線修繕費兩戶分攤,樓下被毀掉的裝潢,往往只能自己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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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奕晨律師】

學歷:

高雄中學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

現職與經歷:

和府法律事務所 — 律師

三發地產 — 律師

清景麟集團 — 律師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 律師

矯正署高雄監獄 — 外聘講師

【漏水與公寓大廈糾紛推薦 — 張奕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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