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新北報導】
媒體報導新北市五股區新城三路一處私人停車場,因入口遭路邊停車格占用導致車輛進出不便,引發地方關注。新北市交通局對此強力回擊,經查該停車場根本未依法取得設置許可,屬於違法經營,先前已連續裁罰兩次,今日將第三次開罰並勒令立即停止營業。交通局強調,市府絕不會為違法場所變更既有的路邊停車格配置。
交通局停車管理科科長吳清哲(十五)日指出,依《停車場法》規定,路外停車場必須完成相關審查程序,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始得對外營業。該處私人停車場目前仍有排水設施缺失、臨路側人行空間退縮等諸多待改善事項,現場告示牌也未標示登記證字號。業者在改善期間擅自營運,已屬違法行為,交通局前兩次已累計裁罰新台幣一萬兩千元,若業者收到停業命令後仍持續違規,將採取按次連續處罰。
針對業者抱怨停車場入口被路邊停車格阻擋一事,吳清哲明確表示,道路周邊停車格的劃設或塗銷,必須以「合法設置且取得核准的出入口」為絕對前提。該停車場既屬未核准場所,便完全不具備申請調整周邊交通設施的資格,市府現階段不可能因其營運需求而移動既有停車格。
交通局重申,市府一向鼓勵民間業者投入停車場建設以增加停車供給,但必須建立在依法申請、合法經營的基礎上。對於未經許可、甚至企圖巧立名目擅自營業的業者,交通局將秉持依法行政原則,持續加強查核與取締,以全力維護地方停車秩序與市民道路交通安全。
原始新聞來源 未核准先營業! 五股違法停車場惹議 交通局勒令停業並連罰 臺灣郵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