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傳媒|責任編輯/綜合外電報導
一份最新發布的全球研究指出,旨在提供指導、培訓與技能提升的創業加速器計畫,在支持女性創業家方面,其效益可能不如預期,甚至在特定情況下反而導致負面影響。研究發現,在性別不平等的國家,參與加速器計畫的女性主導企業,無論是財務表現,抑或與未被錄取的申請者相比,均未見改善甚至更差。
這項由多倫多大學羅特曼管理學院(University of Toronto’s Rotman School of Management)策略管理名譽教授莎拉·卡普蘭(Sarah Kaplan)與研究員尼蘭賈娜·杜特(Nilanjana Dutt)共同執行的研究,特別聚焦於吸引較多女性的社會創新加速器。根據《Mirage News》報導,此研究運用了全球加速器學習計畫(Global Accelerator Learning Initiative)的數據,涵蓋 2013 至 2015 年間,來自 65 個國家、超過 1,400 家新創企業申請 33 個不同加速器的情況,追蹤這些計畫的後續影響。
卡普蘭教授指出,女性主導企業從加速器計畫中獲得的效益,普遍低於男性主導企業。她表示:「諷刺的是,這個現象在那些專注於賦能女性的加速器中尤為明顯。」但在性別較為平等的國家,加速器計畫則能有效支持女性創業家,特別是那些強調女性賦權的計畫。卡普蘭教授強調,就財務而言,這種差異「非常顯著,值得所有人深思」。
研究進一步探討,在性別不平等程度較高的環境中,女性創業家可能面臨如申請貸款時需要配偶共同簽署等障礙。卡普蘭教授直言:「在性別嚴重不平等的國家,女性往往連沒有丈夫簽名都無法獲得貸款。」在這種情況下,加速器若僅提供單次介入而非著力於周邊生態系統的改善,恐難發揮實質助益。她建議,加速器不應將其視為一次性干預,而需努力改善新創企業周圍的生態系統。
此外,研究也發現,即使在性別較平等的環境中,女性創業家被加速器錄取的比例仍低於男性。即使加速器強調女性賦權或選拔委員會中有較多女性成員,這種現象依然存在。這引發了關於篩選標準是否存在偏見,或女性選拔委員是否能更有效地識別出最能受益的女性創業家的疑問,這部分有待未來進一步研究。這項研究已發表於《策略管理期刊》(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卡普蘭教授建議,女性創業家應將加速器的申請視為雙向評估過程,專注於明確可實現的目標,並確認計畫是否真正符合自身需求。這些研究結果呼籲全球創業加速器重新審視其營運模式與課程設計,確保計畫能真正有效地支持多元的創業家群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