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前言|申辦貸款卻成為詐欺被告?「美化金流」背後的刑事風險
當民眾因資金周轉困難而申請網路貸款時,經常會遇到自稱貸款專員的人表示:「您的信用條件不足,必須先美化帳戶金流,銀行才會核准貸款。」
對方可能進一步要求提供網路銀行帳號、密碼或驗證資料,甚至安排看似正式的人臉辨識及身分驗證程序,讓申貸人誤以為這些都是正常的貸款流程。
然而,所謂的「美化金流」,往往只是詐騙集團取得帳戶控制權的藉口。
本案當事人就是因為誤信網路貸款話術,將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交給對方,導致帳戶被用來收受10名被害人的款項,涉案金流合計超過300萬元。
案件進入法院後,我們團隊除了釐清當事人的犯罪參與程度,也積極協助處理多名被害人的和解。
儘管最終僅與其中5名被害人完成和解或調解,法院仍綜合考量當事人的和解努力、無前科、沒有取得犯罪所得及犯後態度,判處有期徒刑6月,並宣告緩刑2年。
📖二、案件背景|誤信「美化金流」話術,網銀帳戶遭詐騙集團控制
本案當事人因家庭開銷及經濟壓力,需要一筆資金周轉,因此透過網路尋找貸款管道。
當事人在網路上認識一名自稱金融機構貸款專員的人,對方詳細詢問當事人的貸款額度、借款原因、利率及還款計畫,並表示因當事人的信用及財力條件不足,需要先透過帳戶製作交易紀錄、增加資金往來,以「美化金流」後再送件。
當事人誤以為自己正在配合正常的貸款審核,便依照指示提供名下帳戶的網路銀行帳號及操作密碼。
但當事人最後不僅沒有取得貸款,也沒有收到任何報酬。相反地,帳戶已遭不法人士控制,並被用來收受詐欺款項。
詐騙集團先後以假投資、假交友及冒充親友等方式欺騙10名被害人,使其將款項匯入當事人的帳戶,再立即轉匯至其他帳戶,藉此製造金流斷點。
10名被害人匯入當事人帳戶的款項合計超過300萬元。被害人發現受騙並報警後,警方循金流查到當事人的帳戶,當事人也因此從網路貸款申請人,成為幫助詐欺、幫助洗錢案件的刑事被告。
👀三、樂羽團隊訴訟策略|釐清幫助角色,積極建立緩刑基礎
我們受任後,依據案件證據、當事人的參與程度及實際經濟能力,規劃以下辯護與量刑方向:
1.釐清當事人僅屬幫助角色,並非詐騙集團核心成員
卷內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參與詐騙話術、招攬被害人、策劃犯罪,或實際提領、轉匯被害款項。
當事人是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誤信對方所稱的「美化金流」及帳戶驗證程序,才將網路銀行資料交付出去。
律師團隊據此主張,當事人並非直接實行詐欺及洗錢行為的正犯,其提供帳戶資料的行為僅屬犯罪構成要件以外的幫助行為。
法院最終認定當事人成立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並依幫助犯規定減輕刑度。
2.證明當事人未取得報酬,犯罪參與程度有限
當事人並非以出售、出租帳戶的方式換取報酬,也沒有因提供網銀資料而取得貸款或其他利益。
卷內亦無證據證明當事人曾實際控制、提領或轉匯被害人的款項。
樂羽團隊向法院說明,當事人雖應為交付網銀資料的一時失慮承擔責任,但其犯罪動機、主觀惡性及參與程度,與實際策劃詐騙、控制金流的不法人士仍有明顯差異。
3.積極聯繫10名被害人,完成其中5人和解
本案共有10名被害人,且個別損失金額及和解條件均不相同,處理難度相當高。
樂羽團隊協助當事人參與法院調解,最終與其中3名被害人達成調解;另與2名被害人個別簽署和解書,共完成5名被害人的和解或調解。
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和解款項已全數給付完畢,部分被害人也表示願意給予當事人緩刑自新的機會。
這些具體的調解、賠償及和解行動,使法院看見當事人並非只在法庭上口頭表示歉意,而是確實嘗試填補被害人的損害。
4.說明未能全部和解的客觀原因
針對其餘5名未能完成和解的被害人,律師團隊向法院說明,部分被害人經法院通知後沒有到場調解;部分被害人則要求一次給付全部損失,但相關金額已超出當事人現階段所能負擔的範圍。
當事人並非拒絕賠償,而是無法在短時間內一次負擔所有被害人的損失。
法院最後亦考量,被害人仍可透過附帶民事或其他民事程序求償;讓當事人繼續工作、維持收入,反而更有利於後續履行損害賠償責任。
✨四、最終結果|法院宣告緩刑2年,成功避免立即入監
法院綜合審酌當事人的犯罪參與程度、無前科紀錄、沒有取得犯罪所得、已於法院程序中坦承犯行,以及積極與被害人和解等情形,判決如下:
當事人幫助犯洗錢罪,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5萬元。
法院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當事人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完成2場法治教育課程。
此外,法院認為卷內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取得報酬,也沒有證據證明其曾參與提領或轉匯被害款項,因此未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或洗錢財物。
本案共有10名被害人,匯入涉案帳戶的款項合計超過300萬元,且當事人僅與其中5人完成和解。法院仍依當事人的實際和解努力、未能和解的原因、前科紀錄及犯後態度,給予緩刑2年的自新機會。
只要當事人遵守緩刑條件、完成法治教育,且未發生依法撤銷緩刑的情形,即可免於實際入監服刑。
🤝五、結語|沒有全部和解,不代表一定失去緩刑機會
網路貸款案件常以「美化金流」、「提高信用分數」或「製作帳戶交易紀錄」作為話術,誘使急需資金的民眾提供網銀帳號、密碼及驗證資料。
一旦帳戶被用來收受詐欺款項,即使本人沒有實際詐騙被害人,也可能因提供帳戶的行為,被追究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的刑事責任。
案件發生後,和解確實是爭取緩刑的重要環節,但法院並不只是計算和解人數。當事人是否積極聯繫、是否提出能力範圍內的賠償方案,以及未能和解是否具有客觀原因,都可能影響法院的量刑判斷。
我們除了協助當事人與半數被害人完成和解,也完整呈現當事人誤信貸款話術、沒有取得報酬、僅屬幫助角色及願意持續賠償等情形。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辦理各類詐欺、洗錢、人頭帳戶及警示帳戶案件,協助當事人依據案件證據、被害人人數及經濟能力,規劃務實可行的答辯、和解與量刑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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