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本次方案調整是長照3.0強化中、重度照顧支持的重要措施,凡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之住宿式機構住民,補助由每月1萬元提高至每月1萬5,000元,全年最高補助由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較原制度增加6萬元;另針對112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入住之既有住民,如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者,仍依原方案規定每月補助5,000元。舊制的年度累計180日一次定額,改為「逐月審認」,當月實際入住天數達該月日曆天數1/2以上,即可認列1個月補助,並由地方政府於上、下半年分2次辦理檢核及撥付;另針對已核定「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每月加碼5千元補助。

本縣依住宿式機構類型分別由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除護理之家外之住宿式類型)及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受理(護理之家及精神護理之家),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全國長照服務專線1966洽詢,即可轉接至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電洽南投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線049-2209595。
圖/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供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補助方案」開跑 每月最高補助1萬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