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林家嘉/台中報導】臺中市一名黃姓男子日前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太原路三段停等紅燈時,突然聽到車身傳出「叩」的一聲撞擊聲響,下車查看發現右後保險桿有明顯擦撞痕跡,隨即報警。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與監視器後,發現是一名陳姓女子騎乘機車碰撞後未停車離去,遭依法通知到案,才揭開這起「以為踏板彈出」的肇事逃逸案件。

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114年10月28日傍晚6時許,當時黃男(65年次)駕車沿太原路三段往太平方向行駛,在九龍街口停等紅燈時,突聞車尾遭撞擊聲。員警循線比對影像,鎖定一輛黑色機車涉案。通知騎士陳女(95年次)到案後,檢視其機車外殼可見白色刮痕。陳女供稱當時為閃避車輛聽到聲音,但誤以為只是左側飛旋踏板自行彈出,因此未停車察看。警方告知陳女,其行為已構成肇事逃逸,除須賠償車損,還得面臨相關罰責,損失可說慘重。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騎乘機車應隨時注意車距與周邊狀況,尤其車輛若裝有飛旋踏板等外凸零件,更須謹慎行駛。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即使無人受傷,事故當事人亦應依規定採取處置或通知警方;若未報警即離去,將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若肇事致人受傷仍逃逸者,更將吊銷駕照。警方呼籲,遇事故應冷靜報案處理,千萬別心存僥倖,以免小擦撞變成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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