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一審就會被關嗎?沒有錢一次賠清還能談嗎?
遭遇詐欺偵查或起訴,多數當事人最擔心的就是:會不會被關?有沒有機會緩刑或緩起訴?如果沒辦法一次還清,被害人會不會不願意和解?
實務上,「有效的和解」往往是降低刑責、爭取緩起訴或緩刑的重要關鍵;但和解不等於被動等待法院安排,更不是一張「道歉切結書」即可。若協商態度、談判方式、和解內容與時點掌握不對,反而會白花錢、卻沒換到實質量刑利益。本文以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實務經驗,帶您掌握詐欺案件談和解的策略、文件重點與法院量刑考量,讓每一分賠償都能換到最大的程序利益與結果差。
二、詐欺案件與「和解」的關鍵法律與時點
1. 詐欺案件的法律輪廓(你正在哪一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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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罪名:刑法第339條詐欺取財罪、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如三人以上共同、網路通訊工具等加重事由)。若涉資金流轉,常一併涉及洗錢防制法、詐欺危害防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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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階段:
1️⃣警詢/調查 → 2️⃣檢察官偵查(過程中可能聲押、也可能緩起訴) →3️⃣起訴(一審) → 4️⃣上訴二審→ 5️⃣三審法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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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最有CP值」的時機:偵查階段與起訴後未判決前。偵查中完成和解並履行,檢方有機會不起訴或緩起訴;已起訴則有利於簡易/簡式審判程序、量刑減輕、爭取緩刑。
2. 法院與檢方看「和解」的三大標準
不是「有簽就好」,而是要能真實彌補被害人損害+可確保履行+顯示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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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彌補:已履行一部分賠償、明確的分期計畫與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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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方式:支付時程、方式於和解筆錄約定清楚,避免「只簽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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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意與風險控制:坦承犯罪事實(或至少承認民事責任)、道歉與避免再犯計畫(就業證明、家屬支持)。
3. 和解書約定重點:該寫什麼?📄
和解書約定的條款涉及雙方權益甚鉅,以下我們整理歸納幾個重點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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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標的與總額:明確列示本金、利息或一次性和解金(以免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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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金額與日期:若約定分期,需記載每期到期日與金額,逾期寬限天數(如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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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違約效力:逾時一期,餘額即全部到期,此條款雖較保障被害人,但會增加被害人和解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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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機制:本票、連帶保證人、不動產或動產擔保等(擇一或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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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告訴/提出量刑意見(重要‼️):
因詐欺為非告訴乃論,撤告不影響起訴與審判,但被害人書面量刑意見(如願意寬貸、同意易科罰金、同意緩刑),對爭取緩刑、減刑會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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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不影響被害人對其他被告權利:保障被害人仍得對其他被告請求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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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名義:必要時以民事和解成立記載於調解筆錄/法院調解/公證等方式,讓被害人拿到強制執行的依據,會增加被害人和解意願。
4. 沒錢一次賠清,還談得動嗎?
可以,但要做到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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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履行誠意金:例如先付和解金額10%~30%的頭期款,證明「不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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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方式:縮短分期時間會比「嘴巴承諾」有交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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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性彌補:悔過書、社會服務證明、穩定就業(薪轉證明)等,強化悔意與再犯風險降低。
5. 誰來談?怎麼談?怎麼談才不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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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律師接洽溝通:避免當事人與被害人直接激辯而破局,或講錯話被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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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階段提案:先降低金額範圍、再分期、最後量刑意見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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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風險說清楚:不談=不一定判重,判決後也不一定拿得到;現在談成=快拿回錢+省執行成本。用理性數據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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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換位思考」:不要讓被害人覺得每次都在「砍價」,一次把可付能力、擔保、時程說清楚,並站在對方角度,把和解對的益處讓對方知悉,提升信任感。
三、案例分享:成功和解爭取減刑、不起訴處分💡
📌 案例 1:【成功案例】虛擬貨幣交易買賣被當車手不起訴
- 當事人從事虛擬貨幣交易買賣的行業,某天和一位賣家約好拿現金向對方購買虛擬貨幣,對方請第三人來向我們當事人取款,卻遭檢方拘提認定為車手,樂羽團隊成功爭取不起訴。
📌 案例 2:【成功案例】租借銀行帳戶成人頭帳戶成功爭取緩刑
- 當事人在社群網站上看到網路的廣告,誤以為提供帳戶可以賺取報酬,成為人頭被偵查,樂羽團隊成功協助用少額賠償金達成和解,並成功爭取緩刑。
📌 案例3:【成功案例】網路打工竟成洗錢車手成功爭取緩刑
- 當事人誤信網路高薪廣告,擔任詐騙提款車手。委任律師後,我們蒐集對話紀錄證明當事人受騙,協助賠償,法院判刑4月,緩刑2年。
📌 案例4:【成功案例】網路交友竟成人頭帳戶及車手成功獲得緩刑
- 當事人因網路交友,不慎被騙帳戶,並協助轉匯贓款,成為詐騙車手。我們第一時間與被害人談判賠償,最終法院判刑1年4月,並准予緩刑4年。
📌 案例5:【成功案例】申辦貸款變成車手成功爭取緩刑
- 一位小公司負責人為申辦貸款,不慎提供帳戶並成為洗錢車手。我們接手辯護後,法院最後給予6月徒刑,緩刑2年。
四、Q&A|詐欺和解的實務問題🎯
Q1:被害人「要價很高」怎麼辦?
先評估可負擔金額區間並說明資產狀況;以分期+擔保提高被害人安全感,並提出非金錢彌補(道歉、公益服務)。由律師分階段提案,用風險—利益分析說服對方:現在談成 > 拿到判決再執行。
Q2:只簽「和解意向書」有用嗎?
意向書反映善意,但僅為初步和解方向,建議盡快升級為具體和解契約,或循調解/法院程序/公證取得執行名義,避免對方反悔。
Q3:談成後,被害人能保證我「一定緩刑」嗎?
沒有人可以保證結果,但實質彌補+被害人寬貸意見,確實是檢方與法院最重視的量刑因素之一,顯著提升緩起訴、簡式審判、緩刑或減刑的機率。
Q4:我真的一時拿不出錢,還有沒有價值談?
有。先行少額履行+確實分期+具體支付時程,仍具談判價值。再搭配就業或教育訓練證明,展現悔意與付款計畫。
Q5:已判一審有罪,二審再談還有用嗎?
多數情況「仍然有用」。二審補強履行比例與受害人量刑意見,常見能調降刑度或爭取緩刑;就算三審屬法律審,二審先談成也最務實。
五、結論|把錢談對位置,把和解談成「量刑利益」🎯
在詐欺案件中,和解不是「有賠就好」,而是要把賠償變成可見的程序與量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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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點:偵查/一審前最好,二審也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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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明確金額、期程、擔保、量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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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分期+擔保+非金錢彌補,展現真誠悔意與風險控制。
📞 樂羽國際法律事務所 專精刑事詐欺案件,擁有豐富的詐欺車手辯護經驗,已成功協助多名當事人爭取不起訴,由專業團隊快速評估和解策略,用最少成本,爭取最佳的結果。


